老沈 2007-11-13 11:59
博罗整治非法养猪场的启示
近日,博罗县开展整治显岗水库周边非法养猪场行动,该县法院等多部门依法将一位于罗浮山下的非法养猪场强制清理,工作人员现场清点成猪的数量,登记造册,成猪由县肉联厂按当日市场价格现场收购。县畜牧局安排3家合法养猪场收购母猪、幼猪。同时,公证部门对猪舍丈量、猪价、猪重等变卖过程进行了公证。猪的处理款项由法院设立账户代管。在这次清理中,600多头猪只无一走失(见《惠州日报》11月10日A4版)。6R u:v6\rO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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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则新闻让笔者感触良多。博罗县政府、法院等部门对非法养猪场的处理过程,体现了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精神,实在值得我们许多执法部门和行政机关学习和借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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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岗水库是罗浮山及其周边20万群众的饮用水源,也是未来博罗县城群众的饮用水储备。而在显岗水库周边的禁养区内,竟然有8家非法养猪场,每天有260吨养猪废水流入水库,严重威胁20万群众的身体健康。因此,拆除这些非法养猪场,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。但是,我们决不能因为拆除非法养猪场合理合法而不讲究工作方法,也不应该因为养猪场非法经营而不考虑他们的切身利益。因为场主建猪场要投入一定的资金,成猪从小猪养成大猪也要一定的成本,而还可以再繁殖的母猪和尚未长大的幼猪更有一定的经济价值,如果我们因为对方非法而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去强行拆除,甚至使他们的成猪走失、幼猪夭折,那不仅仅给猪场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,还会使投资者产生对抗情绪,使本来是造福百姓的好事变成坏事。xrvTJ V9H.w!^]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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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经常会遇到征地、拆迁等问题,今天起就将拆除300多块违规广告牌,希望执法部门学习博罗县政府和法院等部门的经验,坚持依法行政,先发出《行政处理告知书》,再举行听证;并对被执行者进行整治宣传工作,让他们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,从而理解和支持政府的行动。另外,还要坚持以人为本,文明执法,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被执行者的切身利益,使他们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。